电梯抽烟气死案判决一出,中国社会道德将被法制拉向深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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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走进科学微信公众号,经授权发布
ID:k95028
最近,中国诞生了一件“南京彭宇案”的姊妹版,就叫“郑州电梯抽烟气死案”吧。
大致案情如下:
今年5月2日上午,河南郑州医生杨欢(化名)在电梯内劝阻一位老人吸烟,老人不听,并情绪激动与杨发生争执,争执中老人突发心脏病去世。
老人家属将杨欢告上法庭,要求40余万赔偿,一审中法院判杨欢与老人的死亡无因果关系,但奇葩地要求杨欢向老人家属补偿1.5万。
老人家属不满判决,继续上诉,二审中法官提出证据不足,还需调取其他证据,所以没有当庭判决。
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,双方当事人也因此成为焦点。杨欢告诉记者,监控会还原真相,当时也不是跟老人争执,而是辩论,围绕吸烟和二手烟的危害这个话题讲道理。
“监控视频显示,老人直到一层大院还在抽烟,并不是家属说的‘不让抽就不抽了’,烟一直点着,不掐灭,还是有二手烟。”
老人的女婿张勇(化名)则表示,监控只有画面无声音,对于争执内容只有劝阻者一方的说法。张勇说:“后来,当时在现场的保安跟我说过,杨欢对老人说过‘你要抽回家抽,抽死也没人管你’类似的话,不然老人不会那么生气。保安当时也去了派出所配合了调查,有笔录。老人平时人很好,经常在小区走动,跟物业、保安都挺熟的,也经常帮他们。当天早上也是在家刚吃过早饭,一个人下楼玩。”
对此,杨欢称,保安在煽风点火说谎,绝对没说过这样的话,都是好好说、讲道理。
张勇则表示,家属其实并不在乎钱多钱少,只要法庭判定杨欢跟老人心脏病发作死亡有因果关系,哪怕不赔偿都没问题。“对一审‘没有因果关系、没有责任’的判决,我肯定不认同。”
此案涉及社会公德与法律原则的讨论,其实并不简单。
走进科学小编查了一下相关资料,法律规定:公民有对违反社会公德及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阻的权利。在公共场所特别是电梯这种封闭空间吸烟,一方面存在着安全隐患;另一方面违反社会公德和相关规定,不易散发的二手烟进一步危害他人身体健康,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劝阻。
律师张伟称,杨欢的劝阻行为和老人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,需要根据争执内容来评判。“杨欢劝阻违反公德的行为是对的,如果无法证明杨欢的劝阻行为是诱发老人死亡的主要原因,那么杨欢不应该承担责任。”
对于什么样的情况下劝阻人需要承担责任时,张伟表示,如果公民在劝阻过程中采取不适当的行为,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、辱骂,或是和对方发生了肢体冲突,那么就超过了劝阻的限度。
“公民对他人的劝阻存在着一个度。公民只有劝诫的权力,没有攻击、侮辱对方的权力。超过了限度,造成了后果,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
两人到达小区大院内
律师赵虎认为: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,医生不应该赔偿,哪怕一分钱的赔偿。
首先,老人有过错,如果该地方有相关禁止抽烟的法律规定,该老人已经违法;
第二,劝止别人不要抽烟,既是一种维护自己健康权的行为,也体现了挺身而出、维护社会秩序的美德,客观上没有任何过错。
第三,医生与老人不认识,不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,不知道老人有心脏病,即:主观上也没有任何过错,没有故意,也没有过失。
无论从哪一方面,医生的行为都不构成侵权,反而是值得表扬的行为,一审法院错了。不但如此,遗憾的是因为医生种种原因没有上诉,二审改判医生不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不大,所以,这1.5万已经赔定了。
此案可能引起的恶劣后果是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任何公共场合,烟民可以随意在电梯、医院、电影院、图书馆、候车厅、幼儿园抽烟,无人敢继续劝阻啦,他要有个心脏病倒地不起,因有判例在先,法院饶不了你!
杨的行为本属见义勇为的范畴,一审中既然法院判杨欢与老人的死亡无因果关系了,但为何还要求杨欢向老人家属补偿1.5万?
这让我想起来了以前的一个新闻,有个人在自家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洋水仙,邻居一位老太太以为是韭菜,就偷割了洋水仙包了饺子给她孙子吃,结果导致小孩住院。老太太一家竟然上门来要求他赔偿,据说警察调解时也让他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,理由是没有在洋水仙上面注明不是韭菜不能吃。
还有一个人忘带钥匙打不开家门,不顾邻居反对强硬要求从邻居家阳台翻入自家,结果不慎从四楼坠落摔死,后来也是判决邻居承担一定赔偿责任。
这种判决,都带有一定和稀泥的态度,有些法官只求稳定把事情压下去,至于是否公平公正,不在本法官考虑范围之内,换言之,当前的中国部分法官并不在意公平公正,只求不闹事,自己任期内平平安安天下太平,哪怕后面洪水滔天也不关他的事。这种行为是典型的饮鸩止渴,稳在当代,乱在千秋,当前中国闹事横行,大闹大赔,小闹小赔,不闹不赔的现状就是这么养成的,至于闹事的那个人是否有理,并不是很重要。这种现象带来了中国人的集体道德沦丧,而闹事行为之所以还能存在,除了法官的和稀泥态度之外,抱着人死为大的观念,围观群众的同情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,而且可以说其重要程度是非常大的。这种同情或许有一定道理,但是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,一定会导致更多的人因为你泛滥的同情心受到更大的伤害。
当年扶老人的南京彭宇案,好多人的态度就是老人毕竟已经受伤了需要大量的医药费,不需要老人证明是你撞的他,既然你不能证明你没撞他,而你又扶了他,那你给点医药费又何妨,最终彭宇案一审判决彭宇承担40%医药费45876.6元,二审强制判决承担1万元了结此案。这种判决明显就是和稀泥,如果彭宇撞了,那就是100%责任,如果没撞,那就一分钱责任都不应该有,而且还应该起诉老人的诬陷罪,哪有40%责任这一说,后来还根据社会舆论再度压价,法院是一个公正公平的地方,不是商务谈判会所。彭宇案的“人道主义赔偿”让中国大陆的道德倒退了50年,一个疑似诬告也疑似受害的老太太满意了,千万个真正需要帮助的老太太牺牲了,彭宇案后中国人再也不敢扶老人了,不知道多少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被视而不见,最终无辜死难,当初对南京老太太的同情心这种小善,最终演变成了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大恶。
这一幕和南京彭宇案何其相似,老太太疑似诬告也疑似受害,没有任何证据,按照疑罪从无的法理,理应判决彭宇无罪,别说法官了,这是一个任何地球正常人都知道的法理常识。
如果这次还是出于善心,人道主义赔偿老人亲属,法官算是积了小善,毕竟这人死为大,但是客观上却行了大恶,电梯抽烟不守规矩胡搅蛮缠到如此份上还能获得赔偿,那以后谁还去守规矩,谁还会见义勇为对不良行为果断制止?
总之,守法守规矩的有错,不守规矩的没错,这就是大恶,南京彭宇案只不过使中国道德倒退了50年,如果这个赔偿二审通过了,中国的社会道德将被法制拖向无底的深渊!
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中国社会,总书记反复要求每个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不忘初衷,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初衷就是要建设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制社会。如果违法者横行,守法者被惩,从今以后谁还守法啊,要法律和规矩还有什么用?
如果此案赔了,今后怎么办? 大家看谁会到法院闹事呗,谁会闹谁有理,谁拳头大谁有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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